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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印发《2012年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12/5/17 8:41:07 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次数:5981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了《2012年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市旧城区改造相结合,与产业集聚区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统筹安排,优化结构,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分配好、管理好,逐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方案》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实现100%开工建设;11月底前,今年新开工项目实现地基基础施工阶段的保障房套数要占总规模的1/3,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套数要占到总规模的1/3,主体结构封顶的套数要占到总规模的1/3;12月底前,完成全年预定的开工、竣工目标和投资计划。

今年,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约需2000公顷,其中有1/3左右的建设项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完善手续。

除了建设用地外,融资渠道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方案》明确,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性资金和社会投资两个渠道。其中,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以社会投资、市场运作方式为主,政府给予土地、税费优惠等支持,还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棚户区改造一定的资金补助;廉租住房全部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采取政府投资、企业自建、市场主体开发3种方式相结合。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方案》要求,要通过信息公开,严把准入、退出关等,确保分配公平。一是通过信息公开,确保分配公开透明。二是严把准入关,实行省辖市“三审两公示”和县(市)“两审两公示”制度,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初审和终审结果在所在社区及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成立的,方可进行登记并进入轮候或摇号程序;实行年审和动态管理。三是把好退出关,河南省将采取保障对象主动申报、年度复审、保障房使用情况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实现及时退出。

曹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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