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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住建部谈保障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调控

时间:2012/5/17 14:10:28 来源:中国网 点击次数:7118

时间:2012年5月17日14:30
嘉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 张学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张小宏
简介:楼市、限购、房产税等等这些跟房子有关的名词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在过去的2011年,房地产市场在政策调控下有了很大的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2012年,形势又会如何呢?今天中国网邀请到了住建部的两位副司长,将针对保障房建设、房地产调控和房产税试点等多个热点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先来聊一下保障房的建设。在2012年3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第一条就是“积极落实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全国保障性住房整体建设进度情况是怎样的?

 

  • 张学勤:

    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各位网友的关心。对住房保障工作,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去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明确提出来,“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住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末保障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去年要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住房1000万套。大家也都知道,去年圆满完成了开工的任务。在这个基础上,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今年再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同时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前四个月进展比较顺利。

  • 张学勤:

    进展顺利可能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这项工作非常早。去年12月份,国务院就专门召开了住房保障工作的会议,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也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和各省区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月份国务院专题组织了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质量工作的一次大的督查,这是今年工作顺利进展的第一个重要原因。

  • 张学勤:

    第二,中央这方面的补助力度不减。今年新开工套数比去年有所减少,但中央补助资金的力度不低于去年的水平,而且今年补助资金给地方下达的时间比去年早一个多月。

    第三,经过这几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地方在这方面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建设上,大家创造了很好的工作条件,地方在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进展上,项目储备比较早,携起手来办得比较快。

    第四,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您刚才点到的文件,其实相关部门都下发了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全力推进今年住房保障工作。

  • 中国网:

    谢谢张学勤副司长给我们做的政策解读。接下来我想问问张小宏副司长,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问题。目前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房价会一直跌下去;一种认为房价会报复性地反弹。您怎么看这两种声音的?您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是如何看的?

  • 张小宏:

    很高兴与网友们进行交流。房地产的问题,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一直是各方面比较关注的。我觉得总的来看,当前整个房地产市场朝着调控的预期方向在发展。去年在一系列调控政策的作用下,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投资、投机性需求得到遏制,房价趋稳,部分城市房价已经有所松动。今年,从头四个月的数据来看,应该来讲总体上也是基本延续了去年以来回调的态势。

  • 张小宏:

    从价格来看,目前统计局已经公布了3月份的数字,多数城市的房价同比涨幅是回落的,70个城市里有67个城市涨幅是回落的,其中37个城市同比是下降的。从环比看,70个城市里有62个城市环比下降或者说是持平的。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前几年房价涨得比较快的一些城市,今年春节以后打折促销的力度明显加大,房价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调。其它一些城市可能没有出现明显的下调,但是涨幅明显趋缓的,呈现了是滞涨趋稳的态势。

  • 张小宏:

    从成交量来看,目前的成交量同比下降是比较多的,但春节以后相对有所回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今年1—4月份,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下降了14.9%。通过深入分析我们也看到,目前成交量的下降主要还是投资、投机性的购房需求被挤出。再进一步地观察,我们还会发现,今年春节以后,特别是3、4月份的成交量相对于1、2月份有比较明显的回升,我们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开发商顺应了市场变化,打折促销、以价换量的力度加大了,再加上商业银行放贷速度加快和利率逐步回归,释放了部分住房的需求。

  • 张小宏:

    至于真回暖还是假回暖的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从我们的调研以及1—4月份的数据来看,成交量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自住性的购房成为主流,不少项目首次购房比重达到了70%,有些项目甚至达到了90%,多数都是首次置业的。

    第二,部分降价促销比较大的、价格下调比较到位的低总价、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成交的情况比较好,而一些原本定价比较高、目前还处在高价位的一些大户型或高总价的房子,成交相对比较差一些。

    这些情况说明,目前以自住为目的的真实住房需求还是很大的。开发企业以价换量的空间也是有的,但投资、投机性购房空间已经被大大挤压了。我想这应该是市场回归正常的表现,所以,不能简单用回暖两个字来概括目前的现象。

  • 张小宏:

    当然,我们还关注一个指标,就是供应方面指标。从统计局的数字来看,1—4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还是保持了增长的,但增幅有所回落,另外新开工出现了负增长,这是值得我们警惕和关注的。下一阶段保持一定的供应量是我们很重要的任务。谈到未来的楼市会怎么样,现在各方面的观点也比较多,可能所掌握的信息不同,立场与出发点不同,得出来的结论也很不一致,我想这也是很正常的,恰恰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复杂性。我个人觉得看房地产市场走势要看市场自身的客观规律,特别是供求关系的规律,同时要联系宏观经济宏观政策的趋势。目前房地产市场不仅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也和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信贷政策密切相关。随着市场深入调整,目前应该讲出现了不少有利于房价合理回归的因素。当然我们也不否认还存在一些不利的因素,包括流动性会不会增加,各方面要求放松调控的呼声也有一定市场。

  • 张小宏:

    不管怎么样,我想中央已经多次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确保调控政策落到实处,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所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来充分地发挥各种有利因素的积极作用,抑制和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坚持供需双向调控,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和房价合理回归。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近一个时期市场回调还将是整个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基调。这是我个人的观点。

  • 中国网:

    感谢张小宏司长为我们做的解读。接下来我们看看网友们的提问。网友们的问题涵盖各方各面,而且很踊跃。这一位网友问到了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问题。

  • 网友:

    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问题在新闻上老被报道,成了老百姓最为担心的重要问题,两位嘉宾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吧,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的质量问题。

  • 中国网:

    在3月份的通知中好像有规定,强调了一下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的措施,这个问题请张学勤副司长给网友做个解读。

  • 张学勤: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百年大计质量为本,我觉得群众关心这个问题是对的。对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主管部门也非常重视,因为住房的质量不仅仅涉及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也关系到整个政府的公信力。所以住房保障工作,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问题始终是我们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我们采取了这么几个措施:

    第一,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程序和建设行为。最近国务院及各部门发的有关文件里只要涉及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都明确提出了要求,要求对保障性住房投入一定要保证,叫足额投入。同时要求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地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

  • 张学勤:

    第二,建立一种永久责任制度。大家知道,基本建设的过程当中,它的参建单位非常多,实际上工程项目都有这样的问题,既有建设单位,有施工单位,有监理单位,还有勘察设计单位等等。国家规定,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的主体要负自己应有的责任,同时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永久责任制。这些单位法人和单位负责人,既包括单位责任也包括个人的责任,而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要向社会广泛公开建设的内容,建成后要在保障性住房项目立一块永久的标识牌,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有参建主体都标在上面,不仅单位名称要刻在上面,人名也要刻在上面。如果你做好了,将来就是个光荣榜,做不好可能是耻辱柱。这样,就把工程质量永久责任制建了起来。

  • 张学勤:

    第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加大了督促检查的力度。我刚才实际上提到,今年春节一过,2月份国务院就专门组织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质量的大检查,对全国部分省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也要求其它地方进行自查。其实,这几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在有关的检查工作中,都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包括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督查,包括这几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督查,包括质量管理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督查。这几天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保障性住房质量大检查,在全国进行检查,目前第一批有8个组。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大家在网上可能看到一些质量问题的报道,政府处理得比较及时。比如有些房子出现问题,还有检查过程中发现钢筋和材料不满足要求的,立马叫你整改,这样我们有问题,采取的措施比较积极。

  • 张学勤:

    第四,我们不仅对参建责任单位有要求,实际上政府已经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问题纳入了我们对地方的考核问责机制里,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是要追究问责的。

    通过这几方面的政策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质量应该是可控的,从我们这几年督查的情况来看,整体上质量可控。有些质量小通病,随时有问题随时整改。

  • 中国网:

    刚才在你们回答的过程中,有网友给我们留言,听到你的回答之后心里更踏实了一些。还有除了质量问题,还有关于保障房的基础配套措施,有好几位网友反映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困难,影响了他们的居住使用,想请问一下政府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加以解决。

  • 张学勤:

    这位网友问得非常好,也非常对。其实刚才大家有一个问题,住房不仅是房子的问题,它涉及到每个人的生活,包括周围的公共服务,老百姓反映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重要,这个问题也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问题。从中央总的要求来讲,对保障性住房要强化规划、选址、建设水平,建设质量包括工程质量。我们推行普通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大家一般认为商品房周围基础设施好一些,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能够共同分享这个比较好的公共基础设施,这是比较好的一条。现在相当一部分地方是这样做的,这也是我们倡导的推进社区融合的一种方式。

  • 张学勤:

    第二,我们有一个要求,保障性住房在选址上要优先选择在交通比较便利、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比较到位的地方。比如北京很多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在地铁沿线。就选址来讲,交通对大家还是第一位的,方便老百姓的就医、就业、就学。我们提供住房是为了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同时,对那些本身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在新址上选择的,比如新建的相对比较集中的保障性住房,我们也要求地方对这样的项目,对于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基本上做到“三同步”,就是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我们基本的要求是这样,立足让老百姓住上舒心的房子,也能够有一个舒心的环境。

  • 张学勤:

    当然,我估计网友反映的也有一些项目,比如有些保障性项目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大型城市里中心区域土地上已经建满了,不能再建了,没有地;或者有些地方中心城区建设成本非常高,同样的钱想办更多的事,可能位置不在中心区,可能在四环、五环的位置。中央对完善保障房的配套措施的要求是明确的,地方也积极地想办法。但要求是一个方面,它实施的过程毕竟有一个时序,比如房子建设本身要两三年的周期,整个房子建设过程中,配套有一个从没有到有、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即使是商品房也有这样的问题。原来4号线没有新的社区,有一个新的住房社区形成了,它的公共服务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原来周围没有商场、学校、医院、餐馆等,随着建设的跟进,可能政府的投入以及社会化的服务也会跟进,生活环境就会逐步完善,老百姓生活就会方便。我们在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总体来看还是不错的。

  • 中国网:

    其实人住进来以后,周围的设施、商业设施就会建立起来

  • 张学勤:

    有些是商业的引导,有些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比如教育、医疗,政府必须有意识地布置。还有一些餐馆、服装店、小卖部等需要市场成熟的过程,一般要三五年。原来有些地方宁要某个区一张床,不要另一个区的一间房,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今年中央为了支持地方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专门安排了一部分资金,慢慢会好一些,毕竟去年刚刚开始的。

  • 中国网:

    我相信加上政府的引导和商业自身的发展,很快就会形成一个大的商业区或住宅区。我们再来看看房价,确实很多网友在关注房价,不得不问一个房价的问题。今年“两会”的时候,温总理答记者问的时候就说过,合理的房价应该与合理的居民收入相适应,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有些地方远远未回归到合理的价位,请两位解读一下,应该如何理解合理价位?什么房价才是合理的房价?

  • 张小宏:

    关于合理房价的问题,总理做了精辟的阐述。我个人理解,房价是否合理既和居民的支付能力或收入水平有关,也跟企业成本、利润这些因素密切相关,此外还和经济发展的状况,特别是所处的发展阶段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发展也不平衡,所以衡量房价是否合理,可能还要根据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做具体的分析。加上房价的复杂性,以及现在一个现实的问题——目前关于房价、收入这些统计指标还不十分完善或全面,所以要客观地、全面地来量化评价合理房价,可能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但不管怎么样,我想毋庸讳言,目前有些城市受人口、资源,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供应是相对紧缺,加上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供求矛盾还是很突出的,所以房价水平偏高,离合理水平相距甚远,群众意见很大。怎么样使房价合理回归,我个人觉得,正因为房价合理性的影响因素比较多,所以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也需要多方面共同的努力。

  • 张小宏:

    就房地产市场本身而言,我想还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做好调控工作,坚持供需双向调节,特别是在需求侧,要坚决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同时支持和保护合理的住房需求。从供应侧来讲,我们也要努力增加普通住房用地的供应,增加适合自住性需求的这部分普通住房的供应。当然,我们还要抓一些长效机制建设,通过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来促进市场自我平衡的机制,我是这么理解的。

  • 中国网:

    现在有个问题还是关于资金的,说完了房价再说建设资金,都是和钱有关的。有位网友问,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两种房子都存在建设资金来源和如何有效分配的问题。请问今后在进一步推进廉租房建设制度中应该如何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

  • 张小宏:
    就房地产市场本身而言,我想还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做好调控工作,坚持供需双向调节,特别是在需求侧,要坚决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同时支持和保护合理的住房需求。从供应侧来讲,我们也要努力增加普通住房用地的供应,增加适合自住性需求的这部分普通住房的供应。当然,我们还要抓一些长效机制建设,通过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来促进市场自我平衡的机制,我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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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网:
    现在有个问题还是关于资金的,说完了房价再说建设资金,都是和钱有关的。有位网友问,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两种房子都存在建设资金来源和如何有效分配的问题。请问今后在进一步推进廉租房建设制度中应该如何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

  • 张学勤:

    我理解网友这个问题实际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钱怎么来?老百姓特别关心这点。第二,保障性住房如何有效分配和资源如何有效配置,我就按照两个问题来答。

    第一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这确实是我们关心的问题,也是老百姓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我刚才前面讲到,今年尽管新开工的量比去年有所减少,但是今年的在建规模确实要超过去年。一个项目的基本建设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去年开工的1000万套住房,大部分要在今年继续施工,在那个基础上我们要新开工700万套,大概今年总的施工规模在1700万套左右。这么大的规模,今年总体资金需求量是比较大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筹集资金会比较困难。我们对解决资金问题有这样几个重要渠道。

  • 张学勤:

    第一,中央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力度只增不减,不低于去年的水平,任务下降的情况下资金只增不减。

    第二,中央也明确地要求我们地方政府包括省市县级政府在预算里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给安排上。

    第三,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优先、倾斜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去年很多地方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做大头。

    第四,按照规定的渠道,地方土地出让收益不低于10%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方面我们提出来要规范利用企业债券,包括地方的融资平台建设保障房,也包括其它企业建设保障房项目,都可以发行企业债,当然要按照规定通过审批。还要加大银行信贷的支持,这几年银行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很大,光开行这一家连续两三年,每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规模都在1000亿以上,支持力度非常大。

  • 张学勤:

    中央在这方面既有补助资金,也开辟了多种资金渠道,支持地方筹措和落实这些资金。

    有一个情况要跟大家说明一下,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九类房子: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还有五类棚户区改造,包括林区、垦区、煤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这些资金的筹集渠道不完全一样。比如经济适用房,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政策上,比如实行土地划拨、某些税费的减免,它的建设资金是通过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两三年之内就能够回笼的,所以通过企业和市场融资就能够解决。但对廉租房不一样,因为它是政府兜底性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有公共投入,建完了以后是以低租金出租给老百姓的,这样的房子需要政府长线支持。

    城市棚户区改造现在成本比较高,难度也比较大,但城市棚户区改造需要几方面筹集资金,既需要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的补贴,其实也结合棚户区改造,还可以配建一部分商品房,或商业性的服务用房,这样资金可以平衡。

    我想说今年的资金压力是比较大的,但是,只要严格贯彻了中央的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还是有积极希望的。

  • 张学勤:

    第二个问题,我理解网友问的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的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强调分配管理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我理解是否能把这个房源公平、公开、公正地分配到最需要的人身上,关系到我们这个制度的生死存亡,所以我理解它为“生命线”。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我们这几年也在着力抓。

    客观来讲,比如前两三年我们的工作重点在建设,去年以来,特别是今年进入建、管并重的阶段。国务院提出今年要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分配问题已经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管并重,三分建七分管,包括后期管理。如何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地分配,使这个资源能够真正地配置到符合条件、最需要的老百姓身上,有这么几方面的工作:

  • 张学勤:

    第一,要完善制度。这几年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出台了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办法,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指导意见,这是相对比较完整的一套制度,地方按照这个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立规矩,完善制度。

    第二,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我们现在要求地方对于保障性住房从申请的条件到审核的过程、分配的结果等等,要做到全过程的公开和透明,把整个操作行为搁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为了保障这个保障性住房公平合理地分配,我们建立了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因为可能您也知道,保障性住房分配上,什么样的人有资格?首先有没有房子,住房困难不困难;第二涉及到个人的收入;第三涉及到个人的资产,资产种类就多了,有汽车资产、住房资产,还有金融资产等等。审核过程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现在地方在逐步地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协同作战的审核机制,使这里面尽量避免骗购骗租等行为。这个过程中要加大社会的监督。

    第四,要有良好的纠错机制,把纠错机制建立起来。这几年有关部门规定,首先,申请人应该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首先强调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发现的以权谋私、骗购骗租的行为及时查处。最近大家反映一些问题,同时也看到地方在积极查处这些问题。我个人还是相信,制度在逐步完善,通过制度的完善,我们在加强管理,这个资源的分配可以做到公平、公正。

  • 中国网:

    再给您追加一个问题,刚才一位网友说到,刚才听到张学勤副司长在回答的同时听到一个公共租赁住房的名词,他说看到新闻上说,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十二五”时期保障性住房的工作重点,当做重点建设以后以后是不是很容易租到呢?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到底是指哪些人?

  • 张学勤:

    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我们一般叫去年国办发的45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什么提出“为重点”这个词儿呢?

    第一,随着我们国家这几年城镇化快速发展,新就业的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这样的群体越来越大,还有一部分不符合分配廉租住房的居民有阶段性的住房需求,需要出台一个制度能满足他这方面的需求,公共租赁住房能够给大家提供这样的帮助,这还是从老百姓的需要提出来的。

  • 张学勤:

    第二,公共租赁住房这个制度它涵盖的群体也比较宽,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市大学生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都是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提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一般会比市场租金略低,相对市场提供租房,它最大的好处是租赁关系稳定,因为这是政府提供的房子,它的工程质量、总体卫生条件、环境条件会比较好,进退也比较方便,它能够满足老百姓多元化的需要。

  • 张学勤:

    第三,公共租赁住房成为重点,我们考虑,和房地产市场有关系。公共租赁住房大量推出,一定程度上能够吸引一部分住房需求。比如大学生刚刚毕业,前期收入不是特别高,但这样的群体将来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他前面有三五年收入比较低,原来逼到一条路上——要买房,现在提供给他相对低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让他有一个住房,这样可以分流一部分住房需求,这样可能能有一个积极的作用,引导老百姓住房的消费观念,先小后大,先租后买。

    正因为公共租赁住房有这么多方面的优点,既是老百姓需要的,又对房地产市场有积极的影响,这样的房子我们作为“重点”来供应,国务院的文件也提出了这方面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一般要求城镇务工人员有一定的稳定就业年限,比如满一年或两年,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具体到某个城市,大家还得到那个城市具体的网站或当地主管房管局或建设部门来了解它具体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 中国网:

    这位网友说得比较有意思:我已经结婚了,应该算是一个购房的刚性需求者,现在很难判断房价的走势,希望嘉宾能够介绍一下下一步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思路,因为他觉得房地产调控现在宣传的政府一直是不放松的,究竟下一步该如何调控?调控思路是怎样的?

  • 张小宏:

    关于市场调控下一步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了大政方针。去年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要坚定不移地做好调控,进一步巩固成果,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我认为要努力促进三个合理回归:

    第一,促进地方政府心态的回归。促使各地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去,适应市场“退烧”以后正常的土地出让收入、住房成交量和房地产相关税收,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同时,还要以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供需平衡位为出发点,采取措施保证市场的稳定供应。

    第二,促进开发企业心态的回归。当前情况下要促进开发企业积极地应对市场,采取以价换量的策略,回归到售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实现产品结构的调整,更好地适应市场,多建一些适销对路的普通商品住房。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努力为开发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第三,促进购房者心态的回归。一方面我们要保证居民合理的自住性需求,把信贷、税收方面已经明确的支持性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我们要对投资、投机需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消其通过房地产投资实现财富快速增值的目的。这样能使住房逐步回归到居住的基本属性。

  • 张小宏:

    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第一,继续落实好包括住房限购在内的各项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加强需求侧管理。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住房及其用地的供应,特别是要落实好年度供地计划,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同时也要积极地引导开发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增加适销对路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

    第三,加强市场监测、监管,密切关注市场的走势,做好政策预案,随时应对市场可能出现的一些变化。对当前市场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等问题,指导各地做好预案,妥善处理。

    第四,利用市场的调整期加快研究推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政策,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 中国网:

    下面这个问题是针对于保障房的,刚才听了张学勤司长的介绍,我了解到了现在保障房的类型比较多,有租的,有售的,还有货币补贴的,请问张司长,这些不同类型有什么区别?如何进行选择?

  • 张学勤:

    我刚才给大家说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如果光城镇的是九类,还不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从大的角度来讲,住房保障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由政府主导,提供的实物住房;另一种是政府包括地方政府给低收入群体提供租赁补贴,拿着钱到市场租房子。大的类型是这两类。

    实物保障房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出租的,就是租赁式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政府、社会公共机构和低收入家庭建立的合同关系是租赁关系;二是购置型的,或者产权型的,这种房子是卖给中低收入家庭的,比如经济适用房和各地做的限价房。

  • 张学勤:

    现在老百姓关心住房品种为什么这么多?这与我们国家这几年保障性住房改革不断深入、保障性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系。在十几年前,我们提出来要发展廉租住房制度。我刚才提到一句话,廉租住房制度是我们国家住房保障制度里一项兜底的制度,针对的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于这样一部分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也是两种实现方式:一部分是给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金有的地方0.8元,有的地方1元,有的地方2元,这和当地的房价、收入水平有关系,比市场租金要低得多。还有一种方式是一个月一平米给你补贴20元、30元、50元,这是最早出现的廉租住房制度。后来随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缓解,甚至包括逐步解决,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矛盾逐步凸显出来了。当然,这时候政府也有能力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政府解决肯定会有一个次序,从最困难的开始,然后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010年,中央几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刚才已经点到了,它的供应对象比较宽,既有城镇里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也就新就业的无房职工,还有外来务工人员。总体上,廉租房更多地是针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个层次再往上走一层,政府有能力了,放开手了,向中等偏下、中低收入家庭延伸,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

  • 张学勤:

    从全国来讲,这几种住房的品种是比较全的,但就每个城市选择哪几个品种,可能要根据当地的住房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百姓的需求来确定。比如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主要是房价比较高的大城市里,比如北京、广州、青岛一些大城市里,因为房价太高了,中低收入家庭支付能力不足,就搞了限价商品房。像中西部,比如我老家一个县,商品房卖2000元,就没有必要再弄一个1980元的限价房。所以,地方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选择,不一定所有的品种都要有。

    第二,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生活状况,按照地方的住房保障规定选择申请哪个品种。比如我的条件是符合廉租房还是公共租赁住房,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可以看到国家在这几年加大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这样两条腿走路,老百姓的选择余地就更宽了,一是地方政府的选择,一是老百姓的选择,都可以选。

    现在,有些地方正在探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总体上主要是为更好地结合当地实际,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困难问题。

  • 张小宏:

    这个问题确实反映了中国的国情,地区间的差异比较大,又是在改革推进过程当中的,所以看起来很多问题比较复杂,但具体到每个城市,每个人群都有对应的合适住房。

  • 中国网:

    我们再来选一位网友的问题,这个问题是针对张小宏副司长的,看到很多网友在问房产税的问题,请问房产税现在的改革试点效果怎么样了?下一步会如何推进?

  • 张小宏:

    房产税的改革大家非常关注,其实房产税不是新税种,1986年就开征了,但当时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这20多年来,随着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居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确实是有必要的,既能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能健全地方税体系,同时有利于资源有效利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

    去年上海、重庆已经开始了房产税改革试点,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总体上平稳有序,不仅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也为继续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 中国网:

    谢谢今天两位为网友们做的解读,我们也希望我们的老百姓住得越来越踏实,越来越有幸福感,再次感谢两位作客“中国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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