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加剂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或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2 外加剂使用前应按照《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进行原材料相容性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3 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仓存储。不同品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应对其相溶性和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进行试验。
4 液体外加剂应放置阴凉干燥处,并采取措施防止日晒、浸水、渗漏。冬期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结晶,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如有变质、变色等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聚羧酸系外加剂与其它类型外加剂不得混合使用。当交替使用时,使用前应清洗搅拌机、罐车、泵车、管道等设备。可能有的聚羧酸系外加剂与萘系外加剂混合后对混凝土拌合物没有明显不利影响,但大多数聚羧酸系外加剂不能与萘系混合使用,因此,为了避免因混合使用造成质量问题,在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6 引气剂宜采用独立的添加系统。由于掺加引气剂对混凝土耐久性有一定的帮助,因此,提倡在常规混凝土中掺加引气剂。因此对引气剂的掺加方式加以规定,逐步规范引气剂的使用,避免以往以人工加料为主的掺加方式可能造成的质量问题。
7 外加剂进场复试检验项目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同厂家、同品种的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检验批。当同厂家、同品种的外加剂连续进场且质量稳定时,可按不超过100t为一检验批,且每月检验不得少于一次。
8 膨胀剂的应用及验收符合《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