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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企业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探究

时间:2014/6/3 9:44:50 来源:唐尧 | 来源:中华建筑报 点击次数:5289
   【摘 要】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有关各方对索赔事件进行处理时,必须重视事件索赔的准备,特别是重视证据的收集工作,本文就此类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为工程索赔提供理论支持。

  前言

  现阶段,建筑工程建设体系中的承包方和发包方以及监理公司处理索赔的经验相对来说还比较欠缺,在索赔处理问题上还有很多值得认真总结和提高的地方。索赔处理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索赔处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是索赔处理人员的素质,参与索赔处理的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也很重要。索赔处理结束后应进行深入的分析总结,才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建筑工程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处理是指出现索赔事件后,对索赔费用及工期补偿的提出、审核、支付等工作的总称。索赔处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索赔处理人员既要熟悉合同、又要有丰富的索赔处理经验,还要有一定的法律和工程造价知识以及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求参加索赔处理的全部人员特别是单位内部的索赔处理人员能够经常沟通协调。

  二、索赔的基础

  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和自身条件,尽可能细致地考虑工程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来进行合同条款的签订、制订施工组织设计。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索赔的原则

  1 及时发现与报告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其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能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做个大致了解。

  2 意向书要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要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建筑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 要及时搜集证据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搜集证据。搜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都应附有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建筑业企业有权免费得到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在施工前准备阶段,因此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并且达到施工程度,但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1)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工程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2)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建筑业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3)以承包商的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做出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4)由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使用权等)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5)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6)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业企业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日期和结束日期。

  2 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还要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并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力证据。

  (1)同期记录的内容: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的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2)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周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 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1)索赔申请表:包括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建筑业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建筑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力证据,建筑业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导致业主对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相关的工程概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有关文件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执行。

  (2)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建筑业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我们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筑业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唐尧(郑州大学法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0)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02

  2.工程索赔金额的计算。天津:天津科技出版社,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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