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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发布

时间:2012/4/21 9:19:29 来源: 点击次数:5528

    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一五”本市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城市建设管理类市级专项规划。

  “十一五”期间,本市坚持科学发展,把环境保护摆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各项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着下降,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整体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特别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空气质量天天优良,成功保障环境安全,圆满兑现了申奥环保承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十二五”环保工作打下重要基础。

  与“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相比,《规划》在强调水、气、声、固废、辐射、生态等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和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紧密围绕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将污染减排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单辟章节。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增加了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环境管理、新化学物质管理、重金属污染控制、污染场地管理等一些新的环境管理要求。在行政措施之外,突出综合手段,更加强调了法律措施、经济措施。根据首都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更加强调创新科技支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示范。围绕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绿色信息传播和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强调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强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以及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在污染减排方面,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在“十一五”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十二五”新增了氮氧化物和氨氮两项期间主要污染减排指标,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项污染物,在“十二五”期间要分别削减13.4%、8.7%、12.3%、10.1%。在环境质量方面,规划提出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达到全年天数的80%;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6项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左右;臭氧污染逐步减缓。全市不达标水体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下降5%,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市地表水断面水质改善率达到1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力争控制在55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为完成各项目标,《规划》既坚持“十一五”以来的成功经验,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污染减排为主线,又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两型社会”的新要求,突出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突出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突出统筹兼顾、保障民生,突出政府主导、协力推进。共拟定了八项重点任务、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实施现有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控制全市燃煤总量,推行电厂烟气脱硝治理,提高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力争“十二五”期间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工程,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强化农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同时,继续实施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对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区县,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二是开展全防全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继续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战略,打造城六区为基本无煤区,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力争2012年上市新车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并按地方标准配套供应相应油品。加强在用车管理,加快老旧车淘汰等措施,削减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继续调整产业结构,限制“三高”产业的发展,坚决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行业产业,全市炼油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水泥生产规模控制在700万吨以内。实施建设施工扬尘管控,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和评估,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严格控制措施,减少原材料及产品使用过程排放和防治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加油站和餐饮业有机污染物排放。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的管理和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推进地下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提高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水平。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新建部分乡镇级污水处理厂,中心城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8%,新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开展污水深度治理。实施北运河、潮白河水系综合治理和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增加生态用水量。

  四是贯彻防治结合,努力保持声环境质量。通过合理规划预防噪声污染,落实交通工程项目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大力开展声源降噪,引导使用低噪声交通工具,推动低噪声技术应用。积极落实隔声防护,规范隔声降噪措施,开展轨道噪声跟踪监测和跟进治理。不断完善噪声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管理措施,强化社会生活和施工噪声监管,努力提高噪声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是突出风险防范,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和处置水平,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监管,提高焚烧飞灰处理能力。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监管。加强污染场地和化学品的环境监管。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监测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二次污染,严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以铅、汞、镉、铬、砷等五种重金属为防控重点,进一步促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六是着力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辐射活动全过程监管,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制。加强高风险源管理,提高辐射安全预警水平。加强电磁辐射监测。严格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与收贮,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在相关行业实施辐射安全文化示范工程,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七是推进生态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建设绿色空间,增加植被覆盖度、生物丰度,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工作。深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减少农药化肥使用。

  八是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环境监测执法体系。健全环境执法监察体系,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完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设环境数据中心,推进阳光行政工程。

  《规划》还提出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环保法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鼓励公众参与和加强区域合作等六项保障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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