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2011中国国际水泥峰会上,以“协同处置安全发展”为主题举行论坛。来自北京新北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及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结合处置案例对技术方案进行深入探讨。
全国人大代表、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张剑星指出,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技术,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制定利用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与污泥的战略发展规划,建立以执行国家法律规定与市场化运作结合的长效机制。在修订《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和制定《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时,根据法律法规强制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并明确水泥行业利用废弃物和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与此同时,国家应该完善鼓励水泥行业利用废弃物的经济政策,明确把处理、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垃圾焚烧飞灰和废渣列入水泥窑利用废弃物的税收优惠范围。明确各级地方处理城市垃圾和污泥的责任,本着“谁投资处理谁受益”的原则,地方政府要主动与投资建设处置城市垃圾和污泥设施的水泥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并直接予以经济补贴。
我国的城市垃圾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成分还是发热量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张剑星举例说,上海城市垃圾的发热量仅只有德国的1/2、日本的2/3,因此对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的技术与装备应该走引进、消化吸收、科技攻关、自行开发的道路。他建议有关部门设立水泥窑处置污泥和垃圾专项科研经费,支持相关的技术研究、科研开发与装备制造,鼓励集中引进国外适宜技术与装备,再创新后推广于国内水泥企业。
同时,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产业与技术标准(包括废弃物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等)、市场准入条件;制定利用水泥窑处置与利用工业废弃物、垃圾与污泥等的环境与排放标准、处置技术路线、技术规范、所涉及的水泥与建材产品标准、资源综合利用与原燃材料替代的研究、评估体系与方法。
张剑星表示,可以在生活垃圾发热量相对比较高、并能简单分类管理的中心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选择日产5000吨或以上规模的老厂进行改造,或者以焚烧生活垃圾或污泥为主要目的新生产线建设。同时,有关部门应组织研究、制定从垃圾自收集、运输到处理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研制和开发适用处置我国城市垃圾及污泥的技术与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