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现浇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现浇泡沫混凝土在建筑保温、隔热等方面的应用,确保现浇泡沫混凝土工程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2011]997号)的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现浇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现浇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T29-215-2013)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3年4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3年1月8日